營口市站前區遼寧省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擬銷號群眾舉報問題查處情況公示第14批(LN2020LD0908YK04)
(2021年1月15日)
序 號 |
受理 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 區域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 屬實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問責 情況 |
答復信訪人情況(選填) |
1 |
LN2020LD0908YK04 |
有一無名海沙提煉細沙廠(面積400-500平),生產時異味、粉塵嚴重 |
站前區 |
信訪舉報反映的企業位于營口港1號庫院內,有營業執照,名稱為營口市宏泰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歐陽秋金。該單位成立于2009年,主要業務為沙料倉儲倒運,但建有一套烘干篩分生產設備,該生產設備無環評審批手續。2020年9月8日上午營口市站前生態環境分局接到東興辦事處通知,有群眾舉報營口港院內有沙廠生產冒煙擾民問題,營口市站前生態環境分局執法人員立即聯合東興辦事處工作人員與舉報群眾一同趕赴現場進行核查,后群眾將此情況現場通過電話舉報到省督察組。 現場檢查時,該單位庫房內有生物質鍋爐1臺,桶式烘干機1臺,篩分機1臺,部分生產設備處于斷開狀態,未發現設備存在近期使用痕跡。通過詢問得知該單位生產設備主要用于烘干,已停用多年,其沙料目前是購買的成品料,無需加工可直接外售。 |
部分屬實 |
因群眾反映強烈,同時該單位相關生產設備可能存在對周邊大氣環境造成影響,營口市站前生態環境分局執法人員立即對上述主要生產設備進行了現場查封,并制作了現場檢查筆錄及查封文書。營口市站前生態環境分局執法人員經溝通后要求該單位自行清除主要生產設備,企業表示同意,已將生產設備拆除。 |
無 |
以上群眾舉報問題查處情況向社會公示,公示期內如有異議,請以信函或者電話形式署聯系方式,向營口市站前區生態環保督察整改工作機構反饋。郵寄的以寄出郵戳為準,直接送達的以送達日期為準。
公示時間: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25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門:營口市站前區環保督察整改工作機構
聯系電話:2923404
郵寄地址:營口市站前區政府2號樓404室